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23-028
【资料图】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6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 99 号上海丽昂豪生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4.030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先生主持。会议采
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安排冲突未能出席;
突未能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24,730,531 99.4192 2,449,849 0.5734 31,100 0.007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19,471,141 98.1881 2,276,789 0.5329 5,463,550 1.279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选董事
的议案
度会计
师事务
所聘任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陈曦、夏朔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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