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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0日 18:24:43
来源:中新网福建
(李婷 王婕)“法官,钱我是实在拿不出更多了,就把我这些货拿去抵债吧。”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法院执行干警转变思路,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最大限度兑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悉,2022年7月8日,邓某向江某购买发电机,经结算共欠江某56260元。之后,江某向邓某催讨货款未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邓某须限期偿还江某货款56260元。事后,邓某并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邓某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限其按期履行生效法律义务,但邓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经执行干警多次传唤,邓某也从未到法院。鉴于此,执行干警带领团队成员赶往清流县进行强制执行。
经查寻,执行法官找到邓某,耐心向其释明法律法规,并告知其如果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沟通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邓某店铺摆放了一批待售农业机械设备,鉴于这类商品市场价格相对确定,执行干警建议邓某可以用这批设备抵顶一部分债务。对此,邓某表示同意。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的方案达成共识并签订和解协议。随着邓某当场还款9760元,并将抵债商品交付江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化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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